掛名法定代表人風險

目前啊,掛名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很多。即使是掛名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從事了法律所禁止的行爲,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在刑事責任方面,如果掛名法定代表人不是單位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不對其處以刑罰。但掛名法定代表人可能面臨民事責任的風險:
比如因經營過錯給公司造成損失,法定代表人需對該損失予以賠償。
再比如實際控制人操縱公司時存在虛構出資、抽逃出資,或者在訴訟過程中有隱匿、轉移資產,或未經清算擅自處分財產等行爲,掛名法定代表人也需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六十二條規定,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後,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

掛名法定代表人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