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成立清算組後能轉讓股權嗎
可以。在工商部門的主持下成立清算組,提前收回企業,對於在報紙上刊登公告要求進行登記,覈對後進行清償,剩餘的資產股東按(工商局企業檔案有備案)規定的比例進行分割。如果企業章程沒有規定投資比例,股東簽訂協議約定承擔債務的比例和剩餘資產的分割比例也是有效的。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
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例如股東利用關聯關係從事生產經營、獲利後故意不進行年檢,導致公司被吊銷,上述行爲明顯屬於“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給債權人造成損害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
不購買的,視爲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
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不同意股權轉讓怎麼辦
1、股東向公司內的其他股東轉讓股權:
如果公司股東間互相轉讓股權,那麼轉讓是不需要公司其他股東的同意的,股東可以自己決定要轉讓給哪個股東,以及轉讓多少股權。
2、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
首先,轉讓股權的股東應該將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其他股東應在三十日內答覆:
(1)其他股東在三十日內未答覆視爲同意轉讓;
(2)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轉讓的,此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我們可以瞭解到按照規定對於公司成立清算組後是可以轉讓股權的,公司轉讓股權的話需要經過股東大會的同意,在同等的條件下,兩個股東主張優先購買權的時候進行可以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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