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嗎?

分公司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嗎?
律師解析:分公司不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可以知道,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很明顯,分公司是本公司管轄之下的法人的分支機構,沒有單獨的法人資格。分公司沒有獨立的財產,其財產所有權歸屬於本公司所有;分公司不獨立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其經營所得歸屬於本公司,當然其在民商事活動中出現了行政違法,行政責任由本公司承擔。法律依據:公司法》第十四條【分公司與子公司】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