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企業註冊流程是什麼?

一、外資企業註冊流程是什麼?

外資企業註冊流程是什麼?

(一)名稱預先登記

1、申請外商投資企業名稱預先設立登記,應提交的檔案、證件:

2、外商投資企業名稱登記表(一式兩份);

3、中外投資者的合法資格證明;

4、項目建議書及其批准檔案(外商獨資企業應提交組建企業申請報告及當地區縣政府的書面答覆);

5、登記註冊委託書;

6、經營項目屬國家限制利用外資的或涉及行業專項審批的應提交有關部門批准檔案;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應提交的其他檔案、證件。

(二)開業登記

1、申請外商投資企業開業登記應提交的檔案、證件:

2、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申請書;

3、合同、章程以及審批機關的批准檔案和批准證書;

4、投資者資格證明(中方的應加蓋發照機關印章);

5、投資者的資信證明;

6、《董事、監事、正副總經理情況表》;

7、董事、監事、正副總經理的身份證或護照(影印件);

8、住所和生產場地證明(場地表、房產證、租賃協議);

9、名稱登記申請表及名稱預先覈准通知書(原件);

10、登記註冊委託書;

11、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應提交的其他檔案、證件。

(三)注意事項

1、變更經營範圍,應提交董事會決議,合同、章程個性協議,原審批機關批准檔案,驗資報告。增加的項目涉及國家有專項規定的還需提交有關主管機關的批准檔案。

2、減少註冊資本,應提交在省市級以上的報紙至少公告三次的有關證明,董事會簽署的申請書(包括減資理由、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情況及減資後不會侵犯人利益的承諾),資產負債表及會計師事務所的查帳報告,董事會決議,合同、章程修改協議及原審批機關的批准檔案。

二、外資企業登記名稱的要求

1、企業應當依法選擇自己的名稱,並申請登記註冊。企業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稱權。

2、企業只准許用一個名稱,在登記主管機關轄區內不得與已登記註冊的同行業企業名稱相同或者近似。

3、企業名稱應由以下部分依次組成:字號(或者商號)、行業或經營特點、組織形式。

企業名稱應當冠以企業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區、直轄市、下同)或者市(包括州,下同)或者縣(包括市轄區,下同)行政區域名稱:

企業申請無行政區劃的名稱應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即:國務院批准的;國家工商總局登記註冊的;註冊資本不少於5000萬人民幣或600萬美元;國家工商總局另有規定的。

企業申請在預先覈准的名稱中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等字樣的,需國務院決定。

使用外國(地區)出資企業字號的外商獨資企業、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資企業,可以在名稱中間使用“(中國)”字樣;

企業可選擇字號,字號應當由2個以上的字組成。

字號中不使用最高、比較級,不得含有不良文化傾向的內容,行業限定語、修飾用語不得用作企業的字號。

隨着經濟發展,越來越多的個體會註冊起公司,在現階段,企業也是包括了許多種形式,包括了國有企業、私營企業以及外資企業等,所有的企業在註冊和執行的過程中都要遵循公司法的規定,其中不僅會規範企業各項行爲,同時也說明了企業違規操作的一些處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