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中股東利益分配是怎樣的

股東利益分配是公司股東最爲重要的一種行駛權利,也是投資最爲基本的要求。以此股東分紅或者利益分配,可以根據其投資的多少,以及投資是否盈利等條件決定。那麼在我國關於公司法中股東利益分配具體是怎樣的?就由小編爲大家解答。

公司法中股東利益分配是怎樣的

公司法中股東利益分配是怎樣的

公司法中股東利益分配是公司股東最重要的權利,也是股東投資公司的目的所在。股東從公司所分配的利潤稱爲紅利、股利或股息。公司只能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後,才能將所餘利潤分配於股東。這表明,公司向股東分配股利,必須以有這種盈餘爲條件。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分配紅利的原則是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但如果全體股東透過出資協議、公司章程或者其他方式約定不按出資比例分配紅利的,該約定具有法律效力,依照該約定分配紅利,而不依各股東的出資比例。公司法第35條:“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原則上依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紅利。但股東可以透過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紅利。如果股份公司的公司章程規定了紅利分配方法,依其規定分配。公司如果在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即向股東分配紅利的,屬於違反公司法的行爲,股東應當將其分配的利潤退還給公司。

《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六條【法定公積金與任意公積金】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爲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餘稅後利潤,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股東對公司的投資,不僅僅發展了公司的需要,同時也是對自身進行一個投資,盈利就雙贏,失敗就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因此股東投資存在的風險也是非常大的。公司法中股東利益分配也會根據具體的實際情況有所不同,但是總的來說,是會給出合理的分配方法。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