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對於原始投資股東保護的權利有哪些?

一、章程對於原始投資股東保護的權利有哪些?

章程對於原始投資股東保護的權利有哪些?

主要有知情權、決策權、產權、收益權等,一般情況下,產權是比較容易保護的,但收益權,一般指分紅的權利也可以在章程中加以明確,也是比較好辦的。小股東難以保護的是知情權和決策權。

公司章程,是公司依法制定的、規定公司名稱、住所、經營範圍、經營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項的基本檔案,也是公司必備的規定公司組織及活動基本規則的書面檔案。

公司章程是股東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載明瞭公司組織和活動的基本準則,是公司的憲章。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實性、自治性和公開性的基本特徵。公司章程與《公司法》一樣,共同肩負調整公司活動的責任。作爲公司組織與行爲的基本準則,公司章程對公司的成立及運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它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礎,也是公司賴以生存的靈魂。

二、有限責任公司章程中小股東權益的保護條款有哪些

1)爭取對大股東稀釋、增持及退出股權規定限制性條款,以及爭取小股東可以自由稀釋、增持及退出股權;

2)對行使購買權及優先購買權的程序作出詳盡規定,包括請求答覆期、指定異議股東購買期等期限的確定,以及異議股東股權購買合同版本及主要條件的安排等;

3)對行使購買權及優先購買權的資格及權益分配作出規定,如是否允許已投同意票的公司其他股東行使購買權或優先購買權,多名股東主張行使購買權或優先購買權時權益如何分配;

4)擬轉讓股東轉讓股權時是否召開股東會,若不召開,其向公司其他股東發出通知的方式、內容、次數如何規定,收到通知的其他股東應如何答覆,不答覆或模糊答覆的如何處理;

5)對股權轉讓價格事先作出安排,包括異議股東行使購買權的價格和內部股東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價格,如價格需要評估,應事先對評估機構乃至評估方法作出安排;

6)對“同等條件”作出定義,“同等條件”不應狹隘地理解爲同等價格,通常應包括價格、支付方式、付款期限以及其它足以對股權購買人的購買意願產生重大影響的條款和條件;

7)是否允許公司其他股東部分購買擬轉讓的股權,如允許,應在章程中明確規定;

8)查明公司自然人股東可能的繼承人,以及是否接受該等繼承人在被繼承人死亡後依法成爲公司股東,若不接受,應在章程中明確規定;

9)是否考慮設立由大股東“回購”(受讓)小股東股權的機制,即規定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如嚴重損害小股東利益、出現公司僵局或小股東無法實現參股目的等),大股東必須在一定期限內以事先約定的價格(或經約定的評估機構所評估的價格)購買小股東股權;

10)如無法限制大股東稀釋股權,是否考慮規定當大股東稀釋股權時,小股東有權同比例稀釋其股權;

11)是否考慮設定“購買選擇權”及/或“出售選擇權”,即規定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小股東有權以約定價格受讓股權或認購增資(即增持股權),以及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小股東有權以特定價格向其他股東轉讓其股權(即減持股權);

12)是否對從事核心業務的重要子公司的股權轉讓作出限制及設定小股東優先購買該等子公司股權的權利。

綜合上面所說的,章程對於一個公司來說是必須要存在的檔案,而且這個檔案也是保護所有股東的重要依據,同時只要有章程的存在就可以更好的運營一家公司,而所有公司內部的活動都是需要結合這個章程的條款來進行更好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