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籌建期如何確定

籌建期是指企業被批准籌建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營業)之日的期間。
籌建期分別是領取營業執照之日、取得第一筆收入之日、開始投入生產經營之日。
在實踐操作中應結合不同的行業,有不同的特點,應當具體把握。
1、工業企業,由於需要建設廠房等基礎設施,所以生產設施建設完畢,並且購進原材料進行生產之前的時間,都是籌建期間;
2、商業性質的企業,裝修好商場、購進商品之前的時間,都是籌建期間;
3、服務性質的企業,由於沒有具體形式上的商品,開始經營之前的時間,可以視爲籌建期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三十四條企業在籌建期發生的開辦費,應當從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於5年的期限內分期扣除。
前款所說的籌建期,是指從企業被批准籌建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營業)之日的期間。開辦費是指企業在籌建期發生的費用,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註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成本的匯兌損益和利息等支出。

企業籌建期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