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變更的章程修正案是新股東還是老股東簽字?

一、股東變更的章程修正案是新股東還是老股東簽字?

股東變更的章程修正案是新股東還是老股東簽字?

新股東簽字即可,新股東蓋章,如果股東是自然人只需要簽字就可以,股東是法人股東的情況下才是蓋章。股權變更流程:

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局辦證大廳視窗領取)

2、變更營業執照(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

3、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填寫企業代碼證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變更通知書、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企業法人身份證複印件、老的代碼證原件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

4、變更稅務登記證(拿着稅務變更通知單到稅務局辦理)

5、變更銀行資訊(拿着銀行變更通知單基本戶開戶銀行辦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修改章程:

(一)《公司法》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修改後,章程規定的事項與修改後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相牴觸;

(二)公司的情況發生變化,與章程記載的事項不一致;

(三)股東大會決定修改章程。

二、公司股權變更所需資料包括哪些?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3、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4、公司執照正副本(原件)

5、全體股東身份證複印件(原件覈對)

6、股權轉讓協議原件(註明股權由誰轉讓給誰,股權、債權債務一併轉讓,轉讓人與被轉讓人簽字。

我國公司法規定,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同時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這是修改公司章程不需股東會表決的唯一例外。申請辦理公司章程章程變更備案,可持股東會決議原件和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蓋章,不需要公司股東在章程修正案上蓋章(簽字)、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即可)。

公司的章程是在公司設立之初就存在的,因爲工商登記機關在審覈公司成立的條件時,其中一條必須具備的條件就是必須有公司章程,對於公司經營範圍的擴大或者是變更、股東的變更等都應當在公司章程中進行修改,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是必須經過原工商機關的變更登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