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公司法人代表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法人就是一家公司的負責人,一般的是公司的總的負責人也就是公司的老闆來承擔的,裝修公司在進行運營的識貨會出現很多關於裝修質量的問你題糾紛,所以作爲裝修公司法人代表需要承擔什麼責任?下面一起了解一下在我國的民法中是怎麼規定的這項內容的。

裝修公司法人代表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裝修公司法人代表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1、企業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場合要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種類多樣。譬如,在代表該企業的場合,其個人簽名即導致企業承擔責任的後果;如果企業破產並負有個人責任,法人代表會受到將來再辦企業時的諸多限制;如果企業觸犯了有關法律的規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會受到限制,例如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會受刑事處分,等等,以上只是列舉,不完全。

2、該法人如無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資瑕疵),其虧損責任應由法人自己承擔,既不是股東也不是法人代表。當然如果是國有企業,法人代表如有失職行爲,嚴重程度達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應給予行政處分時除外;

3、個人獨資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財產與個人財產,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擔民事責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負債時,由公司以全部財產承擔,不需股東個人承擔,成立時有出資瑕疵的情形除外。發生矛盾糾紛時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成爲法人代表後,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進行的民事行爲所承擔的責任都由法人承擔。但行使與法人代表身份無關的民事行爲而承擔的責任由自己承擔,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權違法法律法規存在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我國民法通則第四十五條規定了六種情況:

(1)超出登記機關覈准登記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的;

(2)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3)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4)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

(5)變更、終止時不及時早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係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6)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這些非法行爲仍然由法人來承擔責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責任,法律並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等處罰,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裝修公司法人代表需要承擔什麼責任?一般的作爲法人的埭邊都是需要對公司的大小事務進行負責人的,如果公司進行非法的行爲,出現偷稅漏稅的現象或者是企業的非法經營活動的,都是有法人代表進行責任的承擔的,產生一些民事糾紛的時候也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出席並且承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