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司法人代表要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儘管公司法人代表有的時候可能就是徒有虛職,但當事人正式的被授予了公司法人代表的這種特殊身份了以後,在法律層面上就享有了自己應有的權利和必須要承擔的一些責任。公司法人代表的權利在某種程度上等同於公司的高管,接下來小編要給大家介紹的是,關於公司法人代表要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關於公司法人代表要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一、關於公司法人代表要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1、因經營過錯向法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58.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以法人名義從事的經營活動,給他人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法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承擔對第三人責任後,可以追償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員的賠償責任。

2、法定代表人因單獨或者共同侵害單位財產可能承擔的民事侵權法律責任

《民法通則》第107條規定:“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3、因違法行爲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罰款、拘留

《民法通則》49條規定:“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 超出登記機關覈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2)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3) 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4) 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

(5)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係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6) 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二、法定代表人必須符合哪些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2、有企業所在地正式戶口或臨時戶口;

3、具有管理企業的能力和有關的專業知識;

4、從事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

5、產生的程序符合國家法律和企業章程的規定;

6、符合其他有關規定的檔案。

公司法人代表承擔着某些不可預知的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因爲這是公司法人代表的權利賦予當事人必須要肩負的一些責任,權力和責任在任何情況下都是成正比的,這是當事人在任職公司法人代表之前要充分了解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