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公司法人代表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是什麼

我們經常談到的工廠裏面的廠長,公司的董事長等等都一般是公司的法人,公司法人有一定去權利與此同時也要承擔一定的責任,爲了運營公司的正常發展要及時去解決各種問題,保障自己的企業發展壯大。那麼運輸公司法人代表具有嗎?下面就詳細介紹

運輸公司法人代表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是什麼

運輸公司法人代表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是什麼

民事責任是公民、法人違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一般情況下,法定代表人的職務行爲就是企業法人的行爲,因而由此產生的民事責任由本企業/公司承擔,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擔民事責任,法定代表人只是向本企業/公司承擔因自身過錯而產生的民事責任。但由於單位違法可能會受到雙重製裁,除了法人的單位責任外,法定代表人作爲主管人員也應當承擔個人法律責任。

法定代表人的民事責任具體可以分爲以下幾種:

1、因經營過錯向法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民法通則》第43條企業法人對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58.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以法人名義從事的經營活動,給他人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法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承擔對第三人責任後,可以追償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員的賠償責任。 典型的案例如:簽訂、履行合同失職產生的賠償責任

2、法定代表人因單獨或者共同侵害單位財產可能承擔的民事侵權法律責任

《民法通則》第107條規定:“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民法通則》第130條規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權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3、因違法行爲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罰款、拘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61.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時,如果查明企業法人有民法通則第四十九條所列的六種情形之一的,除企業法人承擔責任外,還可以根據民法通則第四十九條和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對企業法定代表人直接給予罰款的處罰.(63.對法定代表人直接處以罰款的數額一般在二千元以下。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62.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中,依法對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人採用罰款、拘留制裁措施,必須經院長批准,另行製作民事制裁決定書。

法定代表人作爲公司股東或者股份公司發起人的法律責任

《公司法》規定,股東的主要義務有股東出資義務、不得濫用股東權利的義務、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有限責任)的義務、不得損害公司利益的義務等。

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帳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十四條發起人不依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應當按照發起人協議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一條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進階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係損害公司利益。

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百條公司的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爲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虛假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

第二百零一條 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在公司成立後,抽逃其出資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所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

《公司法》第64條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法定代表人作爲公司進階管理人員的法律責任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董事、進階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爲:

(一)挪用公司資金;

(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三)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爲他人提供擔保;

(四)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五)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爲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六)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佣金歸爲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祕密;

(八)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爲。

董事、進階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第一百五十條 董事、監事、進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百零三條公司在依法向有關主管部門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等材料上作虛假記載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由有關主管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一百五十三條 董事、進階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一百四十八條 董事、監事、進階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

董事、監事、進階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的財產。

第二百零五條公司在合併、分立、減少註冊資本或者進行清算時,不依照本法規定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對公司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公司在進行清算時,隱匿財產,對資產負債表或者財產清單作虛假記載或者在未清償債務前分配公司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對公司處以隱匿財產或者未清償債務前分配公司財產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經濟也在不斷的增長,隨之增長的是我國很多公司企業的發展,我國的企業有很多類型,比如個人獨資企業、合夥制企業、分公司形式的企業,以上企業均不具備法人資格,就沒有法人代表,所以並不是所有的企業都有法人代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