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賣股票交的稅主要包括:
1、營業稅:股票買賣業務的營業額爲股票賣出原價(不扣除任何費用和稅金)減去買入原價(不包括各種費用和稅金)的差價收入,適用5%的稅率。
2、企業所得稅:總額爲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包括轉讓財產(股權、債權等)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等。
3、印花稅: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對雙方當事人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受讓方不再徵稅。
《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下列憑證爲應納稅憑證:(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二)產權轉移書據;(三)營業賬簿;(四)權利、許可證照;(五)經財政部確定徵稅的其他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