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所註冊資本是多少錢?

一、證券交易所註冊資本是多少錢?

證券交易所註冊資本是多少錢?

1.經營下列業務的證券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爲五千萬元:

(1)證券經紀;

(2)證券投資諮詢;

(3)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

2.經營下列其中一項業務的證券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爲一億元:

(1)證券承銷與保薦;

(2)證券自營;

(3)證券資產管理;

(4)其他證券業務;

3.經營下列業務中兩項以上的證券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爲五億元:

(1)證券承銷與保薦;

(2)證券自營;

(3)證券資產管理;

(4)其他證券業務;

4.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爲1億元;(《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

5.證券交易服務機構的最低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爲100萬元(《證券、期貨投資諮詢管理暫行辦法》第6條規定)。

二、證券交易所的職責

(1)證券交易所應當爲組織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公佈證券交易即時行情,並按交易日製作證券市場行情表,予以公佈。未經證券交易所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佈證券交易即時行情。

(2)證券交易所有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辦理股票、公司債券的暫停上市、恢復上市或者終止上市的事務。

(3)因突發性事件而影響證券交易的正常進行時,證券交易所可以採取技術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發性事件或者爲維護證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證券交易所可以決定臨時停市。證券交易所採取技術性停牌或者決定臨時停市,必須及時報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

(4)證券交易所對證券交易實行實時監控,並按照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要求,對異常交易的情況提出報告。證券交易所應當對上市公司及相關資訊披露義務人披露資訊進行監督,督促其依法及時、準確地披露資訊。證券交易所根據需要,可以對出現重大異常交易情況的證券帳戶限制交易,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5)證券交易所應當從其收取的交易費用和會員費、席位費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額設立風險基金。風險基金由證券交易所理事會管理。證券交易所應當將收存的風險基金存入開戶銀行專門帳戶,不得擅自使用。

(6)證券交易所依照證券法律、行政法規制定上市規則、交易規則、會員管理規則和其他有關規則,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認定應當結合實際來進行處理,特別是對相關情況的認定上,應當符合我國法律規定,證券交易所在成立時也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註冊,並按照規定的要求進行處理,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