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一、私募基金公司

私募基金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是一種透過私募形式對未上市企業進行股權投資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簡稱 PE)。廣義的私募股權投資爲涵蓋企業首次公開發行前各階段的權益投資,即對處於種子期、初創期、發展期、擴展期、成熟時期企業所進行的投資,相關資本按照投資階段可劃分爲創業投資 、發展資本、併購基金、夾層資本、重振資本,以及其他如上市後私募投資、不良債權和不動產投資)等等(以上所述的概念也有重合的部分)。  狹義上的私募股權投資主要指對已經形成一定規模的,併產生穩定現金流的成熟企業的私募股權投資部分,主要是指創業投資後期的私募股權投資部分,而這其中併購基金和夾層資本在資金規模上佔最大的一部分。

二、註冊條件:  

1、名稱應符合《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允許達到規模的投資企業名稱使用“投資基金”字樣。 

2、名稱中的行業用語可以使用“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基金”等字樣。“北京”作爲行政區劃分允許在商號與行業用語之間使用。    

3、基金型:投資基金公司“註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5億元,全部爲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於1億元;5年內註冊資本按照公司章程(合夥協議書)承諾全部到位。”    

4、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5、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6、基金型企業的經營範圍覈定爲: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諮詢。(基金型企業可申請從事上述經營範圍以外的其他經營項目,但不得從事下列業務:發放貸款;.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資基金管理:“註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3000萬元,全部爲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   

8、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9、 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10、 管理型基金企業的經營範圍覈定爲: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諮詢。

根據這些小編整理出來的資料,對於這樣的私募基金公司需要什麼條件的問題。公司的名稱,經營範圍,和投資金額都有具體的條件。所以大家在開辦公司的時候一定要查閱相關資料,具體分析,準備齊全相關資料。節省時間。希望小編的分享可以幫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