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設立條件是什麼?

註冊私募基金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設立條件是什麼?

1、名稱應符合《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允許達到規模的投資企業名稱使用“投資基金”字樣。

2、名稱中的行業用語可以使用“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基金”等字樣。“北京”作爲行政區劃分允許在商號與行業用語之間使用。

3、基金型:投資基金公司“註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5億元,全部爲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於1億元;5年內註冊資本按照公司章程(合夥協議書)承諾全部到位。”

4、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5、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6、基金型企業的經營範圍覈定爲: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諮詢。(基金型企業可申請從事上述經營範圍以外的其他經營項目,但不得從事下列業務:

(1)發放貸款;

(2)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

(4)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資基金管理“註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3000萬元,全部爲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

8、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9、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10、管理型基金企業的經營範圍覈定爲: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諮詢。

綜上所述,想要成立一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必須有3位具有相關業務經驗的投資者,每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千萬元,有幾類業務不得申請,註冊資本不低於5億元,實收資本不低於1億元,其他一些細節本文都有明確的說明,可以參考一下。以上就是本站小編對“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設立條件”問題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