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根據法律的規定,無論是一個制公司還是私人企業,都要爲勞動購買社會保險,如果用人單位不購買社會保險的,屬於違法行爲,要承擔法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一百條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