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認購門檻是什麼?

一、私募基金是什麼

私募基金認購門檻是什麼?

私募基金是一個很寬泛的概念,用來指稱對任何一種不能在股票市場自由交易的股權資產的投資。被動的機構投資者可能會投資私募基金,然後交由私人股權投資公司管理並投向目標公司。

私募股權基金起源於美國。19世紀末20世紀初,有不少富有的私人銀行家透過律師、會計師的介紹和安排,將資金投資於風險較大的石油、鋼鐵、鐵路等新興產業,這類投資完全是由投資者個人決策,沒有專門的機構進行組織,這就是私募股權基金的雛形。

私募基金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羣體募集的資金。與之對應的公募基金是向社會大衆公開募集的資金。人們平常所說的基金主要是共同基金,即證券投資基金。

二、私募基金的購買門檻

監管層要求的“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隻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且符合下列相關標準的單位和個人:淨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單位;個人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最近3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

合格投資者標準過低容易將不具備風險識別能力和承擔能力的公衆投資者捲入其中,引發非法集資。

三、門檻設定的原因分析

(一)提高客戶羣的風險承受能力監管部門設定100萬的投資門檻,不是爲了限制投資者,而恰恰是爲了保護投資者。一般來說,越成熟的高端投資者,其風險識別能力更強,風險承受能力也更強。因此,設定100萬的投資門檻是以資金量爲指標,隔離風險承受能力較弱的普通投資者。

(二)限制參與人數 確保私募性質私募基金產品與公募產品不同,其主要針對高淨值人羣,且是以不公開宣傳的方式向特定人羣發售。我國《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爲管理辦法》規定,私募基金必須向特定投資者(合格投資者)募集,不得公開宣傳。如果准入門檻過低,參與人數過多,將變質爲公募產品而失去私募性質。

(三)削弱信託的融資能力。私募基金屬於信託的一種。目前信託規模較大,直接融資功能實際上已經成爲銀行信貸的重要補充,限制信託的融資能力有利於政府的宏觀調控。由此可見,私募基金等信託產品不可能平民化,其投資門檻將會長期存在,並且水漲船高。

綜上所述,私募基金認購門檻是什麼呢?簡單來說,投資人應當是法律要求的合格投資者,也就是在資產上達到一定數額的人才有權進行私募基金的投資,至少個人資產不低於三百萬。這是因爲私募基金的風險較高,投資門檻更高,一般的風險承受額能力也越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