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營業執照變更法人需要什麼手續

個體工商營業執照變更法人需要什麼手續

營業執照更換法人需要的手續:

1、申請變更工商執照報告;

2、公司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委託書)以及委託人的工作證或身份證複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4、依照《公司法》股東會或董事會作出的變更決議,涉及章程變更的應相應修改公司章程;

(1)名稱變更:需辦理企業名稱預先覈准通知書以及公告;

(2)經營範圍變更: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項目,國家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

(3)註冊資變更:出具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表》;減少註冊資需公告三次;

(4)住所變更:住所證明,租賃房屋需提交租賃協議書,協議期限必須一年以上(附產權證複印件);

(5)法定代表人變更: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或任命書(國有獨資)、身份證、暫住證(指外省市身份證)複印件;

(6)股東變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投資協議或股權轉讓協議、付款憑證、新股東執照複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5、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經審批的,國家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

6、局所發的全套登記表及其他材料

7、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和IC卡。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

第十七條

企業法人改變名稱、住所、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經濟性質、經營範圍、經營方式、註冊資金、經營期限,以及增設或者撤銷分支機構,應當申請辦理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