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監事可以是不在職的股東嗎

一、公司監事可以是不在職的股東嗎

公司監事可以是不在職的股東嗎

我國《公司法》並未禁止公司股東充當公司監事,只規定公司董事、進階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因此,公司股東是可以擔任公司監事的。

監事的產生是由股東決定的,如果公司股東是企業法人,那麼這家作爲股東的公司應當依據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確定一名人選,以派往你公司擔任監事。

但監事不一定是股東。

《公司法》第五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透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監事,是公司中常設的監察機關的成員,又稱“監察人”,負責監察公司的財務情況,公司進階管理人員的職務執行情況,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規定的監察職責。監事是爲了防止董事會、經理濫用職權,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就需要在股東大會上選出這種專門監督機關,代表股東大會行使監督職能。

監事任免流程

1.監事的產生:監事會成員一般由股東會選任,其辦法與董事相同。不過,對於監事會中的職工成員,各國多規定由公司職工民主選任或者由公司的工會組織選任。

2.監事的任期:監事的任期每屆爲三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監事會應在其組成人員中推選1名召集人。監事會的召集人多被稱爲監事會主席。我國《公司法》未規定監事會主席的特別職權,解釋上應認爲監事會主席負責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其他方面的權限可由公司章程做出規定。

3.監事的卸任與免職:股東擔任的監事由股東大會選舉或更換,職工擔任的監事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產生或更換,監事連選可以連任。

監事卸任與免職的原因與方法與董事會基本相同,即任期屆滿時卸任;本人請求辭職;因原任機關罷免;因喪失任職資格而被解除等。此外,《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規定,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監事會會議的,視爲不能履行職責,股東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應當予以撤換。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章程第五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於監事。

綜上所述,公司監事可以是不在職的股東,在一定情況下,公司的股東也是可以擔任公司監事的。但是在公司法當中規定了對於公司的董事和一些高層管理等是不能兼任監事的,而監事都是由股東來進行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