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分公司程序是什麼

設立分公司的程序是:
1、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視窗提出申請,經受理審查員初審透過,開具《受理通知書》;
2、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作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並出具《登記決定通知書》;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覈實的,出具《企業登記材料需要覈實事項告知書》,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覈准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
3、在5個工作日後,申請人可以憑《登記決定通知書》到發照視窗領取《營業執照》。
公司法》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設立分公司程序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