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2021區別不同的規定是怎麼樣的?

一直以來,大家對於我們國家公司的種類還是比較清楚的,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但是兩者具體的區別,普通老百姓並不瞭解,那麼公司法區別不同的規定是怎麼樣的?在概念上來說,股份有限公司本質上是一種特殊的有限責任公司,但是兩者的組織機構以及條件都存在着差異。

公司法2021區別不同的規定是怎麼樣的?

一、公司法區別不同的規定是怎麼樣的?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有:

(一)概念區別

股份有限公司從本質上講只是一種特殊的有限責任公司而已。由於法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只能在50人以下,這就限制了公司籌集資金的能力。而股份有限公司則克服了這種弊端,將整個公司的註冊資本分解爲小面值的股票,可以吸引數目衆多的投資者,特別是小型投資者。

(二)組織機構的不同

二者的組織結構分別有三部分的區別。

(1)股東大會及其選出的董事會是公司的決策機構;

(2)總經理及其助手組成公司的執行機構;

(3)監事會是公司的監督機構。股東的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

值得注意的一點是公司法規定,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或者1/2以上透過——在中國這種情況下,大量以投機爲目的的股民根本不關心企業具體經營情況,更不要說自己出錢去參加股東大會,這樣就爲大股東操縱表決創造了條件。

另一點區別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可以自由轉讓股份,不需要經過其他人同意。

(三)條件區別

股份有限公司從本質上講只是一種特殊的有限責任公司,相對於有限責任公司,設立股份公司條件更加嚴格,主要體現在法律特徵和可上市性。

1、股份有限公司法律特徵

(1)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資合公司,公司的信用完全建立在資本的基礎上。

(2)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條件比有限責任公司更爲嚴格。

(3)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嚴密的內部組織機構。

(4)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是等額的。

(5)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體現爲股票形式。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可以在證券市場流通,任何人購買股票都可以成爲公司的股東,股票持有者可以在市場上自由轉讓股票。

(6)股份有限公司是企業法人,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開業時間在3年以上,最近3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公司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爲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到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爲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爲,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表現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都是公司,具有公司的一些共性特徵,兩者的區別主要表現在:

1、是人合還是資合

有限責任公司是在對無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者的優點兼收並續的基礎上產生的。它將人合性和資合性統一起來:一方面,它的股東以出資爲限,享受權利,承擔責任,具有資合的性質,與無限公司不同;另一方面,因其不公開招股,股東之間關係較密切,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質,因而與股份有限公司又有區別。

股份有限公司是徹底的資合公司。其本身的組成和信用基礎是公司的資本,與股東的個人人身性(信譽、地位、聲望)沒有聯繫,股東個人也不得以個人信用和勞務投資,這種完全的資合性與無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均不同。

2、股份是否爲等額

有限責任公司的全部資產不必分爲等額股份,股東只須按協議確定的出資比例出資,並以此比例享受權利,承擔義務。一般說,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將股份化作等額股份,這不同於有限責任公司。這一特性也保證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廣泛性、公開性和平等性。

3、股東數額

有限責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東之間一定的信任爲基礎,所以其股東數額不宜過多。我國的《公司法》規定爲1—50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數額上下限均有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則只有下限規定,即只規定最低限額發起人,實際只規定股東最低法定人數,而對股東的上限則不作規定.這就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具有最大的廣泛性和相當的不確定性。

4、募股集資

是公開還是封閉。有限責任公司只能在出資者範圍內募股集資,公司不得向社會公開招股集資,公司爲出資人所發的出資證明亦不同於股票,不得在市場上流通轉讓。募股集資的封閉性決定了有限責任公司的財務會計無須向社會公開。與有限責任公司的封閉性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募股集資的方式是開放的,無論是發起設立或是募集設立,都須向社會公開或在一定範圍內公開募集資本,招股公開,財務經營狀況亦公開。

5、股份轉讓的自由度

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證明不能轉讓流通。股東的出資可以在股東之間相互轉讓,也可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但由於人合性質,決定了其轉讓要受到嚴格限制。按照《公司法》的規定,轉讓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的表現形式爲股票。這種在經濟上代表一定價值,在法律上體現一定資格和權利義務的有價證券,一般地說,與持有者人身並無特定聯繫,法律允許其自由轉讓,這就必然加強股份有限公司的活躍性和競爭性,同時也必然招致其盲目性和投機性。

6、設立的寬嚴不同

股份有限公司因其經濟地位和組織、活動的特性,使得國家必須以法律手段對之進行管理和監督,對其設立規定了一系列必須具備的法定條件,履行嚴格的法定程序。在我國,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必須經有關部門批准。有限責任公司多爲中小型企業,還因其封閉性、人合性,所以法律要求不如股份有限公司嚴格,有的可以簡化,並有一定的任意性選擇。

我們國家公司法律當中,對於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進行了明確的規定,設立的時候,寬嚴條件並不相同,因爲股份有限公司因爲經濟條件,使得國家對他的監督和管理要履行嚴格的法定程序,相對來說有限責任公司就比較寬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