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必須交社保的依據是什麼

市場機制在鞭策着所有的公司必須要遵循其中的經營規律,這樣才能夠督促企業對自身的管理和技術不斷的向前推進。因爲現在的公司法人基本上都是非常獨立的市場主體的,可如果不是創辦公司,基層職工,包括很多其他民間普通人根本就對法人制度一無所知。因爲小編曾經無數次的都看到有人在詢問公司法人必須交社保的依據是什麼?

公司法人必須交社保的依據是什麼

一、公司法人必須交社保的依據是什麼?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設立的,有獨立的財產,能夠依自己的名義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並以自己的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組織。

從上述內容中我們可以知道,公司法人就是企業,企業是不需要繳納社保的,企業只能給在該企業的員工繳納社保,因此,公司法人不需要繳納社保。

公司法人代表不需要繳納社保的情況

第一,如果公司法人代表不是本公司的職工或勞動者時,公司法人代表不必要在本公司繳納社保。

第二,如果公司法人代表工作在其他單位,也可以在其他單位繳納社保,無需再在本公司繳納社保。

二、用人單位不繳納社保怎麼辦?

1、 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併購買保險,因此購買社保是必須的,屬於強制保險,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單位協商解決,無果的情況下,申請勞動仲裁或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反映並投訴,是可以得到有效解決的。其證據就是證明跟單位有勞動關係,比如工資條,工牌等。

2、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84條規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貫徹實施〈社會保險法〉工作會議紀要》也明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接到有關用人單位不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舉報投訴的,應當按照《社會保險法》第82條、第84條和《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27條的規定及時處理。因此,凡投訴用人單位不爲職工參保登記的,均應由人力資源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處理。

三、法人

法人通俗的說就是指一個獨立的單位,法律上把一個單位看作一個法律上的人,他就像自然人一樣有自己的財稅和榮譽。最常見的是公司,比如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等。

企業法人是具有國家規定的獨立財產,有健全的組織機構、組織章程和固定場所,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經濟組織。確立企業法人制度的好處,在於使具備法人條件的企業取得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真正成爲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在法律上擁有獨立的人格,象自然人一樣有完全的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企業法人的這種獨立資格的意義在於:

一是獨立於自己的主管部門,企業和主管部門之間是兩個完全平等的主體,不是隸屬關係,雙方只能按照等價、有償、自願、互利的原則形成民事法律關係;

二是獨立於企業成員,即企業法人與組成企業法人的成員互相分離,各自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參與民事活動,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

三是獨立的財產權利,從而使企業法人能獨立的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四是獨立的財產責任,即企業法人的民事責任以企業自有的財產獨立承擔,同組成企業法人的成員的財產無關。

公司法人就是說公司的,所以公司作爲一個機構肯定是沒辦法再去買什麼社保的,而公司法人交的這些社保是要爲本單位的這些職工負責任,如果你本意上是想問法人代表的話,一般掛名公司法人代表也不是必須要交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