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通常,大家把法人與法定代表人混爲一談。在我國《公司法》中,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應當記載於公司營業執照上。而法人指的是公司。
通常來說,法定代表人一般不承擔責任。法定代表人的職務行爲就是企業法人的行爲,因而由此產生的民事責任由本公司承擔,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擔民事責任。
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在從事民商活動中有違反法律規定的情形,法定代表人有可能承擔如下民事法律責任:
1、因經營過錯向公司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2、法定代表人因單獨或者共同侵害公司財產需承擔侵權法律責任;
3、因違法行爲而受到的罰款、拘留甚至刑事處罰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法人需要承擔什麼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