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名股東法律風險的救濟方法

隱名股東法律風險的救濟方法
1、透過訴訟或者其他股東半數同意,確認股東資格;
2、在股東名冊上記載且簽訂完善的隱名股東投資協議
3、實際投資人取得公司其他股東的書面同意;
4、沒有完善的隱名投資協議時,公司法設定了最後一道防線,投資權益的歸屬還是歸於實際投資人。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條
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爲記名股票,也可以爲無記名股票。
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爲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