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和牌匾不一致可以不

可以。企業的印章、銀行帳戶、牌匾、信箋所使用的名稱應當與登記註冊的企業名稱相同。從事商業、公共飲食、服務等行業的企業名稱牌匾可適當簡化,但應當報登記主管機關備案
根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八條 企業名稱應當使用漢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名稱可以同時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企業使用外文名稱的,其外文名稱應當與中文名稱相一致,並報登記主管機關登記註冊。

營業執照和牌匾不一致可以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