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和招牌不一致

營業執照和招牌不一致

在創業的大浪潮下,越來越多人投入到創業中,而開公司是很多創業者的首選。開公司的第一步是瞭解公司設立流程,這可以讓創業者取得一步先機,創立了公司爲以後發展打下基礎。公司設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條件。而公司設立的實質是一種法律行爲,屬於法律行爲中的多方法律行爲,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的設立行爲屬於單方法律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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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銷合同與發票不一致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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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商品或其他消費時,消費者可以向商家索要發票,發票上會記載你消費的金額、事項等內容。但是也有時候出於某種原因,存在購銷合同與發票不一致的情況。那麼,發票的開具究竟有哪些要求呢?今天,律師365小編就和大家聊聊增值稅發票。


  一、含義

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由國家稅務總局監製設計印製的,只限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的,既作爲納稅人反映經濟活動中的重要會計憑證又是兼記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是增值稅計算和管理中重要的決定性的合法的專用發票。


  二、標準

(一)字跡清楚。

(二)不得塗改。

(三)項目填寫齊全。

(四)票、物相符,票面金額與實際收取的金額相符。

(五)各項目內容正確無誤。

(六)全部聯次一次填開,上、下聯的內容和金額一致。

(七)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八)按照規定的時限開具專用發票。

(九)不得開具僞造的專用發票。

(十)不得拆本使用專用發票。

(十一)不得開具票樣與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制定的票樣不相符合的專用發票。開具的專用發票有不符合上列要求者,不得作爲扣稅憑證,購買方有權拒收。


  三、購銷合同與發票不一致,如何重開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中經常存在開票有誤、發生銷貨退回以及開具發票退回等情況,需要重新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就針對幾種情況對重新開具專用發票的政策問題進行整理歸納。

(一)收回原發票直接按作廢處理,重新開具發票。這種方式對開票方來說,操作簡單,方便快捷。《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十三條規定:一般納稅人在開具專用發票當月,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作廢專用發票須在防僞稅控系統中將相應的數據電文按“作廢”處理,在紙質專用發票(含未打印的專用發票)各聯次上註明“作廢”字樣,全聯次留存。但是,稅務機關對專用發票的作廢條件規定相對嚴格,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銷售方未抄稅並且未記賬;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爲“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二)憑購買方出具的通知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後,重新開具發票。由於專用發票作廢條件相對嚴格,一些納稅人發現開具發票錯誤後,往往是跨月了或已經抄稅等,對於這種不能作廢的發票而又需要重新開具發票的,銷貨方應先開具紅字發票沖銷原發票,再重新開具正確的專用發票。國稅發〔2006〕156號第十四條規定:一般納稅人取得專用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開票
有誤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的,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的,購買方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以下簡稱申請單)。主管稅務機關出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以下簡稱通知單)的條件是申請單所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應經稅務機關認證,經認證結果或爲“認證相符”,或爲“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有些已經開具的專用發票雖然未經購買方認證,也可以由購買方開具通知單,銷售方憑據此重新開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補充通知》(國稅發〔2007〕18號)規定以下兩種情況:

(一)因專用發票抵扣聯、發票聯均無法認證的。

(二)購買方所購貨物不屬於增值稅扣稅項目範圍,取得的專用發票未經認證的,由購買方填報申請單,並在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資訊,主管稅務機關審覈後出具通知單。

(三)銷售方憑自己申請的通知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後,再重新開具發票。對既不符合作廢條件,同時購買方又未收到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出現開票有誤的情況,開票方只能是在規定的期限內,自己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並按規定重新開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補充通知》(國稅發〔2007〕18號)規定了以下兩種情況:

(一)因開票有誤購買方拒收專用發票的,銷售方須在專用發票認證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申請單,並在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資訊,同時提供由購買方出具的寫明拒收理由、錯誤具體項目以及正確內容的書面材料,主管稅務機關審覈確認後出具通知單。銷售方憑通知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二)因開票有誤等原因尚未將專用發票交付購買方的,銷售方須在開具有誤專用發票的次月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申請單,並在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資訊,同時提供由銷售方出具的寫明具體理由、錯誤具體項目以及正確內容的書面材料。

1、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這種情況的增值稅發票丟失怎麼辦。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覈同意後,可作爲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2、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這種情況的增值稅發票丟失怎麼辦。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同意後,可作爲增值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3、一般納稅人丟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這種情況的增值稅發票丟失怎麼辦。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專用發票聯複印件留存備查。

4、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到主管機關認證,專用發票的發票聯複印件留存備查。

5、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這種情況的增值稅發票丟失怎麼辦。可以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爲記賬憑證,專用發票抵扣聯複印件留存備查。

從上述內容,我們可以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要求開具有票、物相符,票面金額與實際收取的金額相符等十一項標準,如果因開票有誤,存在購銷合同與發票不一致的情況時,應當按照上述的幾種情形,重開增值稅發票。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律師365貴陽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