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資企業外方註冊資本金額有要求嗎?

一、中外合資企業外方註冊資本金額有要求嗎?

中外合資企業外方註冊資本金額有要求嗎?

是有一定要求的。中外合資企業的註冊資本的要求是:外國合營者的投資比例,一般不能低於百分之二十五;註冊資本進行轉讓,要經合營各方同意;各方合營企業可以現金、實物、工業產權等出資。合營各方按註冊資本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合營者的註冊資本如果轉讓必須經合營各方同意。

二、中外合資企業中對於外方的註冊資本要求是什麼?

一般來說,企業都是爲了自身生產與資本經營的維持和發展需要進行融資,其最終目的都是爲了獲取經濟效益,實現股東價值最大化。對於外方的註冊資本要求是:

1、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投資總額在300萬美元以下(含300萬美元)的,其註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7/10。

2、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投資總額在 300 萬美元以上至 1000 萬美元(含1000萬美元)的 ,其註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1/2,其中投資總額在420萬美元以下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210萬美元。

3、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投資總額在 1000萬美元以上至3000萬美元(含3000萬美元)的,其註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2/5,其中投資總額在1250萬美元以下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500萬美元。

4、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投資總額在3000萬美元以上的,其註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1/3,其中投資總額在3600萬美元以上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1200萬美元。同時,該規定還規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執行上述規定,由對外經濟貿易部會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

如果公司的性質是中外合資的,那麼是需要滿足中外企業的各自的出資要求的才能正常的經營運轉。一般來說外企方需要出資的金額是要低於中方的出資金額的,但是外方出資的金額最少不能低於總註冊資金的百分之二十五,否則無法認定爲是中外合資類型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