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獨資企業是否可以成爲股份公司的股東
個人獨資企業可以向其他公司投資,依法履行出資責任,取得公司股權後,個人獨資公司可以成爲其他公司的股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五條【轉投資】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
但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成爲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第十六條【公司擔保】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爲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
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公司爲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透過。第五十七條【一人公司的概念】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適用本節規定;
本節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章第一節、第二節的規定。本法所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
二、個人獨資企業債務如何承擔
1、個人獨資企業屬於其他組織,可以作爲民事訴訟的當事人。
2、個人獨資企業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該投資人對個人獨資企業的財產享有所有權。
3、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4、個人獨資企業可以設立分支機構,分支機構的民事責任由設立該分支機構的個人獨資企業承擔。
5、以家庭共有財產作爲個人出資的,應當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6、個人獨資企業解散、破產的,投資人仍應承擔連帶責任。
但解散的有五年保護期。
7、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投資及所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配偶需承擔連帶責任。
8、個人獨資企業轉讓的,個人認爲轉讓人和受讓人對於轉讓前企業的債務均應承擔連帶責任。
9、個人獨資企業繼承的,清償債務以繼承的遺產實際價值爲限。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所以個人獨資公司遵守公司章程規定,作出投資決議後,可以向其他公司出資,出資完成後,成爲該公司的股東。
網站地圖有法律問題?濰坊律師爲您在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