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吊銷轉註銷

1.清算備案。公司被執照被吊銷,已經失去經營主體資格,股份或者有限公司的需要開股東大會,決定註銷。然後成立清算組,將公司的債權債務處理清楚,將清算報告和註銷申請書,連同公司營業執照副本、股東協議材料,一起提交工商部門,進行清算備案。工商部門一般會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
2.公告。在工商部門認可的報刊、媒體上發佈註銷公告,向社會通報註銷決定。登報日期不得少於45天。
3.稅務註銷。公告期後,攜帶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股東身份證、發票、稅控器等材料,到稅務部門辦理稅務註銷手續。註銷的程序是先註銷未使用完的發票、註銷稅控器,然後進行稅務檢查,清理未完成稅款,之後就可以註銷了。現在國稅和地稅合併了,註銷也少了一道手續。
4.工商註銷。辦理稅務註銷後,攜帶註銷證明和公司營業執照副本,股東會議決議、清算報告,公司的公章,到政務大廳工商視窗辦理註銷手續。工商註銷在5個工作日內就可以辦理完畢。經辦人員辦理的,需要公司法人的授權委託書。
5.組織機構註銷。攜帶工商部門的營業執照註銷證明,到質監部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註銷。現在的營業執照三證合一,很多地方工商註銷時,組織機構代碼證也一併註銷了。
6.公章註銷。公司註銷之後,公章已經不具備法律效力。但爲避免日後發生不必要的麻煩,還是將公司公章註銷爲好。辦理的手續是,稅務、工商、組織機構代碼證註銷回執證明,到政務大廳原備案的公安視窗辦理,公章以及法人、財務等印章都應註銷收回。如果是非法人企業,在辦理工商註銷的時候,直接就可以收回公章了。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條 公司註銷
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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