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是公司法人被起訴會不會影響個人

一、老公是公司法人被起訴會不會影響個人?

老公是公司法人被起訴會不會影響個人

會有影響,企業法定代表人拒不執行生效裁判,會被限制高消費,也可能被拉進黑名單。

二、起訴公司能執行法人嗎

不可以,一般需要且只能執行公司財產。除非是財產混同。能起訴公司的法人代表。

我國新《公司法》第152條規定:董事、進階管理人員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條規定的情形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一百八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條規定的情形的,前述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或者不設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執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或者董事會、執行董事收到前款規定的股東書面請求後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前款規定的股東有權爲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權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股東可以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司法》的這一條規定,實質就是在我國引入了股東派生訴訟制度,爲中小股東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以供了法律依據和途徑。但由於新《公司法》實施不久,且在民事訴訟法上缺乏相關配套解釋的出臺,同時也因爲此類案件目前數量不多。故在目前的司法實踐中,此類案件處理仍沒有形成一套有效的、規範性的處理程序和方法。

三、相關問題

1、根據《民事訴訟法》第49條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作爲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訴訟。由此可以看出,上述這個訴訟其實存在一個自己告自己的矛盾情況。當然,原告可以委託其他人作爲訴訟代表人,但這至少就需要委託書等其他相關材料,而原告方並未提供。

2、公司以法人名義起訴是一種體現法人意志的法人行爲。在其他訴訟中,法院或許可以依據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簽字等材料確認公司提起訴訟的意思表示的真實性。但在上述訴訟中,公司起訴的是自己的法定代表人,這就難免讓人懷疑公司提起的訴訟是否是法人意思的真是表示,或者說是否是法人意志的一致體現。而要確認這一訴訟是法人意志,就只有透過公司董事會或監事會這些權利和監管部門的相關決議來體現。但法院在沒有任何此類決議的情況下當即受理,此做法似有欠妥當。

3、上述訴訟的受理與審理,其實是對《公司法》第152條的否定。《公司法》第152條的理念實質是要股東在竭盡內部救濟手段後仍不能維護自身權利,方可以自己名義代表公司進行訴訟。所以,股東書面要求董事會、監事會提起訴訟其實是派生訴訟一個必要的前置程序。因此,本案的股東如果要起訴法定代表人,就應按照《公司法》第152條規定程序,先向公司董事會或監事會書面申請。如果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同意股東請求,則應出具相關決議檔案,並在提起訴訟時一併向法院提供。如果公司董事會或監事會不同意股東請求。

公司法人對於公司的發展有很大的影響,公司的權利行使就是依靠公司法人來實現,有的時候公司法人可能違反法規就會被起訴,對於個人的影響就是在消費方面會被限制,也會拉進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