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持股股權如何轉讓

一、工會持股股權如何轉讓

工會持股股權如何轉讓

我國明確規定工會和職工持股會不能成爲擬上市公司的股東,而上個世紀90年代由於集體企業和股份合作制企業很多,通工會和職工持股會代持股份的現象很普通。因此,該類問題在IPO實際操作過程中還是很普遍的。一般透過股權轉讓的方式就可以解決該問題,然後一般情況下職工持股會註銷而工會不再承擔股東的角色;當然,如果股東人數並不違反法律法規,直接顯化量化至個人也沒有問題。而具體到法律程序方面,我們可以總結以下幾個方面:

(1)詳細介紹職工持股會或工會持股的形成背景和過程;

(2)由當地主管部門批覆同意撤銷職工持股會或工會持股;

(3)召開全體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就處理方案進行表決;

(4)簽署股權轉讓協議或其他處理協議;

(5)取得當地體改辦或其他主管部門同意調整的批覆;

(6)股權受讓方支付股權對價然後按照持股比例分配給職工,定價依據一般爲每股淨資產。  

二、注意事項

(1)在處理過程中一定要制定儘量周全的方案,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和舉報,這也是證監會最爲關注的問題。

(2)在股權轉讓過程中職工應當承擔納稅義務,應該以職工名義交納個人所得稅由工會或持股會代扣代繳,由於以前處理的方案對股權轉讓所得稅問題並沒有關注,因此尚沒有明確的案例。當然,平安稅務門也是一個很好的警示案例,不過其還是更加特殊些。

(3)曾有項目透過公開拍賣進行了清理,具體程序是:首先確認職工股股數、人數及具體持股職工身份;其次進行了股權登記及民政局備案;再次,持股會召開會議,持股職工同意委託拍賣;最後委託拍賣機構公開拍賣。個人覺得這種方式還是很不錯的,比較陽光也比較公平,現在並不常見或許是中介機構怕麻煩吧。

(4)對擬上市公司而言,受理其發行申請時,應要求發行人的股東不屬於職工持股會及工會持股,同時,應要求發行人的實際控制人不屬於職工持股會或工會持股。

從上文簡短簡單的介紹,我們瞭解到了工會持股股權如何轉讓的相關的要求及條件。工會持股股權轉讓是一件需要我們仔細小心而謹慎的事情,可能會涉及到工會和職工兩大集體,如果工會解散的話,還可能需要取得當地主管部門批覆來同意撤銷職工持股會或工會持股。如果您需要更爲專業詳細的法律資訊,您可以諮詢我們本站的專業律師們,爲您解決更多詳細的細節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