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欠債會查封公司嗎?

一、股東欠債會查封公司嗎?

股東欠債會查封公司嗎?

個人債務不能直接查封公司財產,但其在公司的股份可能會保全。法人個人欠債,法院凍結公司帳戶的,公司可以依法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 股東與公司的財產是相對獨立的,責任也是如此,因此不能因爲股東欠賬而查封公司的資產,法院唯一能夠查封的是那個股東的股權。個人債務不會影響到公司的運作,按照我國法律規定,公司財產的所有人是公司,而不是股東個人。凡不屬於其公司的債權債務,任何人都無權隨意動用和查封公司的財產。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情況有哪些?

1、虛假出資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帳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2、出資不到位

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債權人主張未繳出資股東,以及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或者發起人在未繳出資範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援。

3、抽逃出資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透過子公司向董事、監事、進階管理人員提供借款。被執行人無財產清償債務,如果其開辦單位對其開辦時投入的註冊資金不實或抽逃註冊資金,可以裁定變更或追加其開辦單位爲被執行人,在註冊資金不實或抽逃註冊資金的範圍內,對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

綜上所述,公司股東因爲和他人發生債務糾紛被起訴,法院走強制執行程序,只能對股東名下個人財產採取措施,包括查封凍結等,但是不可以查封其所在公司的財產。股東個人欠債和公司沒有關係,法院可以凍結股東在公司的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