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丟了該怎麼補辦

一、普通發票丟失的補辦辦法:
1.複印存根聯,然後蓋章;
2.交給客戶入賬;
3.財務人員應該設定發票登記本,登記購入發票的數量、號碼,開出的發票號碼、日期、客戶、金額、領取人;
4.然後送給客戶要客戶回籤。
二、增值稅發票丟失的補辦辦法:
1.把存根聯複印,
2.交客戶當地主管稅務局確認並出具未抵扣稅證明,
3.報本公司主管稅務局,開具紅字發票衝原開發票,
4.再重新填開發票給客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二十九條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不得擅自損毀。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儲存5年。儲存期滿,報經稅務機關查驗後銷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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