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車輛評估費用一般由誰承擔

交通事故車輛評估費用一般由誰承擔

目前,很多重大交通事故是由相關的行爲人不清楚應該如何正確處理交通事故所導致的。所以瞭解正確的交通事故處理方法是避免二次交通事故以及及時獲得救助就爲有效的方法。當事人自行對交通事故的處理,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應當先撤離現場,再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交通警察適用簡易程序對道路交通事故的處理,應當嚴格依法辦事,保證處理程序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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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評估費用由誰承擔?

你好,交通事故賠償評估費用應由全責方承擔無責方的交通事故物損評估費。

一般而言,發生交通事故後,車輛和其他物品都會被公安交警部門扣留,由公安交通部門統一保管。經交警部門檢驗、鑑定後,由價格事務所進行損失價格鑑定。在進行財產損失價格鑑定時,當事人應當在場,車輛和物品有相關保險的,當事人還應通知保險公司派員到場。保險公司無故不到場的,書面記錄情況,按缺席處理。

根據相關的規定,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鑑定,在交通事故發生後7日內作出鑑定結論。如情況特殊,經批准可延長7日。當事人對經確認後的鑑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鑑定書》後5日內,向交警支隊交宣處事故科申請重新鑑定,交警支隊交宣處事故科在10日內作出重新鑑定結論。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鑑定結論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確認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