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正規車輛鑑定費由誰承擔

發生交通事故正規車輛鑑定費由誰承擔

一、發生交通事故正規車輛鑑定費由誰承擔?

交通事故中的車輛鑑定費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五十條 檢驗、鑑定費用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自行委託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除外。

二、車輛違章行駛發生車禍事故責任劃分依據是什麼?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爲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爲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第六十一條 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全部責任:

(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逃逸的;

(二)故意破壞、僞造現場、毀滅證據的。

爲逃避法律責任追究,當事人棄車逃逸以及潛逃藏匿的,如有證據證明其他當事人也有過錯,可以適當減輕責任,但同時有證據證明逃逸當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項情形的,不予減輕。

三、車輛違章行駛發生重大車禍怎麼判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查交通事故的過程中,爲取證需要對車輛進行鑑定的,這時候鑑定費一般都由公安機關自行承擔,但有的時候車輛被撞以後造成的貶值價格,也需要有鑑定機構鑑定,這部分費用是申請人自行承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