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業的註冊資本金有要求?

一、哪些企業的註冊資本金有要求

哪些企業的註冊資本金有要求?

我國公司註冊資本金要求已經放寬,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和繳足出資的期限。

1、放寬註冊資本登記條件。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和繳足出資的期限。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爲工商登記事項。

2、將企業年檢制度改爲年度報告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查詢,使企業相關資訊透明化。建立公平規範的抽查制度,克服檢查的隨意性,提高政府管理的公平性和效能。

3、按照方便註冊和規範有序的原則,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由地方政府具體規定。

4、大力推進企業誠信制度建設。注重運用資訊公示和共享等手段,將企業登記備案、年度報告、資質資格等透過市場主體信用資訊系統予以公示。推行電子營業執照和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與紙質營業執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完善信用約束機制,將有違規行爲的市場主體列入經營異常的“黑名錄”,向社會公佈,使其“一處違規、處處受限”,提高企業“失信成本”。

5、推進註冊資本由實繳登記制改爲認繳登記制,降低開辦公司成本。在抓緊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實行由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並對繳納出資情況真實性、合法性負責的制度。

二、註冊資本與實收資本的區別

(一)金額上一致,但是兩個概念

註冊資本是工商管理的術語,是法律上對公司註冊的登記要求,而實收資本則是企業在實際業務中遵循法律規定對企業的投入,二者是投資合同、公司章程的法律規定,是一件事務的不同表達。

(二)具體時間上,兩者的金額不同

因爲新公司法中註冊資金是採取認繳制,即約定時間的分期付款,註冊資本在一般公司註冊時可能小於實收資本。但一般情況下,繳納的註冊資金就是實收資本,也是如實登記。

(三)法律效力

實收資本的註冊登記是政府對法人的核準行爲,在企業進行了相關的行爲之後;註冊資本則是對於企業的償債能力、責任的一種認定,兩者都是有法律責任承擔的。

具體而言,實收資本可以同註冊資本不一致,註冊100萬,實際注入30萬就開業了,但當企業清算時,如果變買財產的收入不足以抵償債務,所有者就必須補足,補滿100萬爲止。

實收資本與註冊資本存在一定的區別。在公司註冊時,企業需要慎重選擇註冊資本,當企業發展之後進行相應的註冊資本的變更。而且也要注意在一段時間內的實收資本等於註冊資金,保證註冊資本與實收資本的一致性。

我國最新的《公司法》是對很多事項做出了修改的,比如說我國的完全認繳資本制的改革,其中是對於企業的法定最低註冊資本額、公司股東以貨幣形式出資的審驗程序等等事項予以刪除的,這也是體現了我國的法律法規隨社會發展而發展的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