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法人和股東的責任承擔分別是什麼

公司建立開始,不同的人擔任不同的 職位,投資者出資建立一個公司,這些投資者就成爲股東,組成股東大會,股東大會上根據所佔股份的多寡進行投票,選出法人,代表公司的權益和意志,那麼有限公司法人和股東的責任承擔分別是什麼?下面就和小編一起從小面的文章中瞭解一下吧。

有限公司法人和股東的責任承擔分別是什麼

有限公司法人和股東的責任承擔分別是什麼

(一)法人代表應該承擔的責任:

1、法人代表是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成爲法人代表後,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進行的民事行爲所承擔的責任都由法人承擔。但行使與法人代表身份無關的民事行爲而承擔的責任由自己承擔,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權違法法律法規存在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以下六種情況法人代表要負責:

(1)超出登記機關覈准登記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的;

(2)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3)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4)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

(5)變更、終止時不及時早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係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6)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這些非法行爲仍然由法人來承擔責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責任,法律並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等處罰,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企業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場合要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種類多樣。

譬如,在代表該企業的場合,其個人簽名即導致企業承擔責任的後果;如果企業破產並負有個人責任,法人代表會受到將來再辦企業時的諸多限制;如果企業觸犯了有關法律的規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會受到限制,例如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會受刑事處分,等等。

3、法人代表在參與公司經營決策管理的同時,最重要的是,必須對該企業的所有合法經營行爲和非法經營行爲負責,爲該企業的所有債權和債務負責。

4、該法人如無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資瑕疵),其虧損責任應由法人自己承擔,既不是股東也不是法人代表。

5、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負債時,由公司以全部財產承擔,不需股東個人承擔,成立時有出資瑕疵的情形除外。

(二)股東應該承擔的責任:

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以出資額爲限對公司負責,公司以其全部資產構成公司債務的總擔保。這就是說,在有限責任公司清償債務時,是用公司的資產來進行清償的,公司資不抵債宣告破產,公司債權人不得要求股東以個人財產來清償公司的債務。雖然公司清償債務時可以用股東的出資來清償,但這時股東的出資屬於公司所有而非股東所有,在法律上公司是獨立於股東的主體。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十條 【法人民事責任承擔】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六十一條 【法定代表人的定義及行爲的法律後果】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爲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後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第六十二條 【法定代表人職務侵權行爲的責任承擔】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後,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

根據小編的介紹,大家應該對有限公司法人和股東的責任承擔分別是什麼這個問題有了一個基本初步的瞭解了吧。法人代表是公司的代表,他代表了整個公司的權益,替公司發聲,而股東以股東的出資多寡對公司進行負責,公司負債或者出現其他問題,與股東無關,只與法人有關。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