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之間的融資方式有哪些

企業之間的融資方式有哪些呢?在企業之間出現融資糾紛了該怎麼處理呢?企業之間的融資需要哪些條件才能實現呢?關於這方面的知識或許還有很多人想要了解吧,本文收集了這方面的知識,希望對您有幫助。

企業之間的融資方式有哪些

一、債權轉讓

債權轉讓,是指合同債權人透過協議將其債權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爲。

如A公司現在擁有對B公司的債權100萬元,但是這筆錢要在2各月後B公司才能支付。但是因爲A公司急着擴大生產急需100萬元,透過債權轉讓的方式,由C公司受讓A公司的債權,轉讓對價爲100萬元及利息。

二、信託貸款

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爲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爲。

根據《信託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的規定,企業可以作爲委託人以信託貸款的方式實現借貸給另一企業的目的。信託貸款的貸款對象是由受託人確定的,委託人在乎的是收益,而不是借款的對象。

三、委託貸款

委託貸款是指由委託人(包括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其他經濟組織及個人等)提供資金,並確定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由金融機構代辦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金融機構只收取手續費,風險由委託人完全承擔的貸款。

形象的說,就是在A公司和B公司之間加了一個銀行,形成了A公司→銀行→B公司的一個貸款流程。

四、自然人替身模式

企業和公民之間的借貸屬於民間借貸,依法受法律保護。出借方可先將資金借給個人(通常爲借入資金方的大股東或者可信賴的第三人),該個人再將資金借給實際使用資金的企業,該企業則爲該個人向資金出借方的企業提供連帶保證,或者再提供抵押、質押等擔保。如果個人不能還款時,則出借方追索個人借款人,並同時要求擔保企業承擔擔保責任。

注意,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爲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五、存單質押擔保貸款模式

存單質押擔保貸款模式是與銀行貸款相結合的模式。擬出藉資金方實際並不借出自己,而是將自己存入銀行取得存單,並以該存單爲借款企業向銀行申請貸款作質押擔保。

以存款做單板,其安全度很高,而且銀行業可以獲得利息,企業可以從銀行實際獲得貸款資金。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銀行則將在質押存單帳戶中直接劃扣還款。擔保方則可以向借款人追償。該種模式下存單質押擔保人不能按借貸關係收取利息,但是可以收取一定的擔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