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設立的流程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設立首先需要股東繳足認繳的股款,才能向社會募集,總數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三十五。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股份公司還可以發起設立。
《公司法》第八十四條
以募集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十五條
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必須公告招股說明書,並製作認股書。認股書應當載明本法第八十六條所列事項,由認股人填寫認購股數、金額、住所,並簽名、蓋章。認股人按照所認購股數繳納股款。
二、股份有限公司設立需要什麼條件
1、發起人符合法定的資格,達到法定的人數。設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其中須有過半數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應有5人以上的發起人。
2、發起人認繳和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的最低限額。股份有限公司須具備基本的責任能力,爲保護債權人的利益,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要達到法定資本額。
3、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是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須遵循的原則。
股份的發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設立時爲了籌集公司資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爲。
4、發起人制定公司章程,並經創立大會透過。
公司章程雖然由發起人制訂,但以募集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必須召開由認股人組成的創立大會,並經創立大會決議透過。
5、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名稱是股份有限公司作爲法人必須具備的條件。
公司名稱必須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的有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稱還應標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樣。
股份有限公司必須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對公司實行內部管理和對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是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
6、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公司法》第七十六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
(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採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透過;
(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六)有公司住所。
三、股份有限公司有董事會嗎
股份有限公司有董事會,而且是必須設立董事會。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董事會是公司的執行機構,對股東會負責,向股東會彙報工作。股份公司也必須設立監事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條
股份有限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爲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透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第一百零九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
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副董事長協助董事長工作,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履行職務;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履行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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