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募集設立股份有限公司

一、怎樣募集設立股份有限公司

怎樣募集設立股份有限公司

1、發起人首先要做的是與前述的發起設立的程序中前兩步相同的步驟,有所區別的是,在發起設立中,發起人要認購全部的股份,而在募集設立中,發起人只認購全部擬股份中的一部分,我國公司法規定認購數額應不少於首期發行股份數的35%。

2、制定招股說明書。招股說明書是向非特定的社會公衆發出的認購股份的書面說明,該說明書在發出以前應當經過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的批准。

3、向國務院遞交募股申請。申請時,還必須同時報送公司法規定的一些檔案,比如公司章程、經營估算書、發起人的姓名、認購的股份數等。

4、募股申請經國務院主管部門批准以後,發起人應該公告招股說明書,並製作認股書。公告招股說明書是應該根據所要募集的範圍在相應的報刊雜誌上予以公告。 同時,發起人必須製作認股書,認股書應載明公司法所要求的內容,由認股人填寫有關事項,比如認購的股數、金額、認股人的住所等。

5、發起人應該同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簽訂承銷協議,並於銀行簽訂代收股款的協議。發起人要募集股份,必須透過證券經營機構進行,而且必須於銀行簽訂代收股款的協議,由銀行代爲收取和儲存認股人繳納的股款。

6、取得驗資證明。發起人在股款募足以後,必須請中立的機構或專家出具證明全部股份已經如數繳納的檔案,這一檔案是申請公司註冊的必備檔案。

7、召集由認股人組成的創立大會。創立大會的工作主要是選舉董事會、監事會成員,並審議發起人的募股情況,並作出設立公司與否的決定。

8、由創立大會選舉的董事會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有關檔案,申請設立登記。董事會應該在創立大會結束後的法定日期內向公司的登記機關報送公司法要求的相關檔案,申請設立公司。

二、設立股份公司應具備的條件

1、發起人符合法定的資格,達到法定的人數。根據新《公司法》的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爲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2、發起人認繳和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的最低限額。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最低限額不得低於500萬元人民幣。對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需要高於上述最低限額的,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

發起人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且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將財產權同發起人轉歸公司所有。但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3、股份的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設立階段的發行分爲發起設立發行和募集設立發行兩種。

以發起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書面認足公司章程規定其認購的股份;一次繳納的,應即繳納全部出資;分期繳納的,應即繳納首期出資,公司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其餘部分由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在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三十五,其餘份應當向社會公開募集。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時,必須依法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並公告招股說明書,製作認股書,由依法批准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承銷,簽訂承銷協議,同銀行簽訂代收股款協議,由銀行代收和儲存股款,向認股人出具收款單據。

4、發起人制定公司章程,並經創立大會透過。

5、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名稱是股份有限公司作爲法人必須具備的條件。公司名稱必須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的有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稱還應標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樣。

股份有限公司必須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對公司實行內部管理和對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是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股東大會作出決議; 董事會是執行公司股東大會決議的執行機構;監事會是公司的監督機構,依法對董事、經理和公司的活動實行監督;經理是由董事會聘任,主持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6、有固定的公司住所。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法很多,其中就包括了募集設立股份有限公司。而不管是透過怎樣的方式設立,只有依照有關的法律規定實施法律行爲,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纔有效。無論從設立條件還是從設立方式或設立程序上說,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都要比有限責任公司嚴格、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