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設立需要哪些程序

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設立需要哪些程序
發起人達成設立公司的協議後,可共同委託一個發起人辦理設立公司的申請手續,募集設立具體的程序我把他分爲三大步驟:
第1步是向政府申請,包含以下內容:發起人向其政府主管部門提交設立公司的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招股說明書等檔案。上述檔案,經其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後由主管部門轉報省級商務部門。經省級商務部門批准後,發起人正式簽訂設立公司的協議、章程。發起人簽訂設立公司的協議、章程,報省級商務部門審查同意後報商務部,商務部應在45日內決定批准或不批准。
接下來就是第2大板塊,認股募股部分,具體是開立帳戶和認繳股款,與證券公司簽訂承銷協議,與銀行簽訂代收股款協議。向國家證券管理部門遞交募股申請,經批准之後募集股份,發行股票,發行股份的股數繳足後,應由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資並出具驗資報告。
第3大步驟依次是召開創立大會、 註冊登記、備案、 交付股票、公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外國公司在中國境內設立分支機構,必須向中國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並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屬國的公司登記證書等有關檔案,經批准後,向公司登記機關依法辦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審批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