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公司法人代表有沒有工資的?

當然公司的法人代表在公司的地位肯定是比較特殊的,因爲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場合之下要承擔的各種法律責任也是非常的多的。有些人可能在生活當中擔任的所謂的法人代表只是掛了一個名而已,本質上在公司是沒有任何的實際權力的,可能有很多人都會考慮在我國公司法人代表有沒有工資的?

在我國公司法人代表有沒有工資的?

一、在我國公司法人代表有沒有工資的?

如果不在公司工作,不存在勞動關係的,可以不發放工資。

爲特定事項而授權產生的法人代表,經本人同意,也可以不發工資。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勞動法》第三條【勞動者權利義務】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形式與條款】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並具備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二、公司法人代表的責任和義務

1、企業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場合要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種類多樣。

譬如,在代表該企業的場合,其個人簽名即導致企業承擔責任的後果;如果企業破產並負有個人責任,法人代表會受到將來再辦企業時的諸多限制;如果企業觸犯了有關法律的規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會受到限制,例如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會受刑事處分,等等,以上只是列舉,不完全。

2、該法人如無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資瑕疵),其虧損責任應由法人自己承擔,既不是股東也不是法人代表。當然如果是國有企業,法人代表如有失職行爲,嚴重程度達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應給予行政處分時除外;

3、個人獨資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財產與個人財產,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擔民事責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負債時,由公司以全部財產承擔,不需股東個人承擔,成立時有出資瑕疵的情形除外。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誰擔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上述法條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予以理解: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章程規定,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規定;其次,究竟誰來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東選定,其選定範圍只能限於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這個範圍不能擴大。股東選定後在公司章程裏明確究竟是董事長、執行董事還是經理擔任法定代表人;最後,法定代表人必須依法登記,如果法定代表人變更,則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一般掛名公司的法人代表肯定是沒有工資的,但是法人代表假如說是有公司的董事長或者是總經理的兼任的話當然是有工資的。因爲法人代表並不一定必須要跟公司存在着事實勞動關係才能登記,沒有工資的公司的法人代表肯定跟公司的股東都是認識的,普通人不可能再承擔法律風險的情況下又不領任何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