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公司分公司法人代表嗎?

現代社會有很多公司,它的運營模式是非常好的,所以在市場上也取得到了很大的收益,所以公司的規模越來越大,可能會送你一些分公司,對於分公司來說,他的一些手續的辦理也是比較繁雜的,很多人都會比較困惑,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公司分公司法人代表嗎?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公司分公司法人代表嗎?

一、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公司分公司法人代表嗎?

我國《公司法》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就是說,分公司不能自行參加民事訴訟,它不具有法人資格。

法人的變更,是指法人成立後,其組織、名稱、住所、經營範圍等重要事項發生的變化,這些事項的變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決定,法人只要作相應的變更登記,即可發生變更效力。惟企業法人的分立或合併,因涉及法人與相對交易人的債權債務關係,爲了維護交易秩序和相對人的信賴利益,法律對分立或合併後法人的債權債務移轉,做了強制性規定。民法通則第44條第1款規定,企業法人分立、合併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項變更,應當向登記機關辦理登記並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應的規定。

因此,公司法人是能夠進行變更的,只是需要履行相關的手續而已。

二、公司法人變更的具體流程是怎樣的

(一)所需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法人變更登記申請書》(企業加蓋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企業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權限、委託期限。

3、《公司(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表》(本人簽字,企業加蓋公章);

4、主管部門(出資人)根據企業章程的規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任職證明應依照企業章程的規定明確任命職務;章程規定職務空缺、以副職代理法定代表人的,應在其任職證明中明確“章程規定職務空缺,由副職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法定代表人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

注:依照《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企業法人申請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適用本規範。《企業法人變更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表》可以透過下載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

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複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企業加蓋公章。

二、變更法人所需證件

變更法人所需證件:

1、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2、新舊法人身份證複印件;

3、公章;

4、新法人簡歷一份、以及新法人簽字;

5、原公司章程;

6、稅務登記證正副本;

7、代碼證正副本;

備註:銀行開戶許可證就不需要了,因爲變更銀行必須法人親自去,所以一般代理公司銀行這一塊也就不代理了。三證合一的持營業執照即可。

(三)變更程序

1、帶齊資料到公司註冊地所管轄的工商部門辦理執照變更,受理後5-10個工作日後領取新法人代表的執照

2、帶齊資料到質量監督管理局辦理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變更,受理後2-3個工作日後領取

3、到稅務部門變更登記證,這裏涉及到一個股權轉讓的個人所得稅的問題,需要向地稅部門申報和繳納所得到股權的股東的個人所得稅,還有必須出具新股東和法人的新驗資報告。

4、最後變更公司基本戶,變更公司法人的預留在銀行的印鑑和公司資料。

但我們國家,分公司,他並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因此它是沒有公司的法人代表的,他只是有一個總的負責人,除此之外也給大家簡單的介紹了一下,我們國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如果進行變更的話,需要辦理的手續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