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規定的註冊公司法人有啥風險

現在由於政策的支援和鼓勵,涌現出越來越多的創業型公司,往往僅需要十多人或者是數十人就可以成立一家公司,公司是需要法人代表的。法人代表作爲一家公司的管理層是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的,有責任就有風險。那麼註冊公司法人有啥風險呢。

法律中規定的註冊公司法人有啥風險

一、註冊公司法人有啥風險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刑法中,有大量的收費是一種雙重懲罰制度,也就是說,企業本身是一個罰款,而對企業的負責人是刑事處罰。如果一些公司實際上觸犯了刑法,最直接的方法,因此,公安機關負責人的公司誰是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記,如果沒有確鑿的證據相反,登記可以作爲確定責任的依據。即使已經簽署的協議,休眠股東是非常明確的,畢竟,由警方審訊一直是不那麼舒適。

即使公司沒有涉及刑事犯罪,對第三人利益的行爲,或公司的債務糾紛,債權人將把在公司法定代表人作爲共同被告,更爲嚴重的是,它可能倒打一耙公司的行爲,被推到公司的行爲將被歸因於個人債務的公司法產生的債務冒用姓名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時公司也可能濫用自己的立場,對公司利益的行爲,法律代表,並提出公司訴訟的法定代表人,然後顯名股東虛假法定代表人畝不能忍受無厘頭的責任。

加入一個公司應該賺錢或一些好處,如果公司沒有進行深入的瞭解,尤其是對隱名股東的深刻理解和其他股東不能貿然答應在顯名股東公司法定代表人,會帶來很多法律風險。

二、法人分類

有限責任公司在我國,有限責任公司包括普通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三種形態。普通的有限責任公司是由2個以上、50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並以出資爲限承擔公司對外所欠債務。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爲人民幣10萬元。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國有獨資公司,是指國家單獨出資、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權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公司不設股東會,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行使股東會職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可以授權公司董事會行使股東會的部分職權,決定公司的重大事項,但公司的合併、分立、解散、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和發行公司債券,必須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決定;其中,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合併、分立、懈散、申請破產的,應當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審覈後,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

股份有限公司我國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髮起設立的和募集設立的兩種。其中,發起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公司。發起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爲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爲人民幣500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應設股東大會,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公司轉讓、受讓重大資產及對外提供擔保、選舉董事、監事等事項必須經股東大會同意。董事會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辦事機構,上市公司還應設董事會祕書處。

如果是自己想要當法人代表的話就要明白上述的風險,如果是其他人要求幫忙擔任法人代表的時候一定要慎重,因爲這意味着要對公司的行爲負責任,不僅僅是要承擔經濟責任也要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