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東退出流程是怎麼樣的?

一、公司股東退出流程是怎麼樣的?

公司股東退出流程是怎麼樣的?

公司股東退出首先要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如果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透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透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對股權收購事項依法作出裁判。股東股權轉讓詳細程序和要點如下:

1、首先尋求內部轉讓,徵詢公司大股東及其他股東是否有受讓意向;

2、在公司其他股東無受讓意向的情況下,尋求外部第三方受讓人;

3、確定意向第三方受讓人後,按照《公司法》第171條的規定,就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並徵求過半數其他股東同意,其他股東應當在30日內答覆,否則視爲同意轉讓;其他股東不同意轉讓給第三方的,應當購買當事人的股權,否則也視爲同意轉讓。

二、公司股東退股的條件是什麼

第一,公司經營風險過大,超出股東投資的預期。股東投資於公司,通常對公司的商業計劃都有自己可以承受的預期,當商業計劃的風險大大超過其預期時,股東就會產生退股的念頭,從公司退出以便降低其投資風險。

第二,股東死亡。股東投資公司後,股東依法享有股權。股權是一種重要的財產權利,當股東死亡時,其股權應當列入遺產,由繼承人進行繼承。當這些繼承人不願或者不適宜成爲公司股東時,將死亡股東的投資從公司中分離出來就成爲繼承人的渴望。

第三,股東離異。

第四,小股東遭遇控股股東壓榨。

第五,公司陷入僵局。

第六,股東的出資面臨法律強制執行。

第七,其他情形。如股東長期患病不能參加公司管理、股東喬遷異地或者國外而要求退出公司、股東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故急需資金等。

公司股東退出的流程是首先向公司請求按照合理價格收購股權,也就是尋求其他股東或者是大股東是否有收購意向,若是沒有,可以向第三方轉讓,若是其他股東不同意轉讓的,是應當收購其股權的,在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後並且有半數其他股東同意的,那麼其他股東就需要在30內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