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事可以參加董事會嗎能做什麼?

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一般監事可以列席參加,但不強制要求。董事會一般需要監事參加。可以按公司法的規定,召開定期董事會。或是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議,或監事要求,可以召開臨時董事會。

監事可以參加董事會嗎能做什麼?

董事會會議是指董事會在職責範圍內研究決策公司重大事項和緊急事項而召開的會議,由董事長主持召開,根據議題可請有關部門及相關人員列席。不包括部分董事聚會商議相關工作或董事會僅以傳閱方式形成書面決議的情況。

董事會會議是董事會議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規定參加董事會會議是履行董事職責的基本方式。

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一般監事可以列席參加,但不強制要求。

《公司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並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監事不能參加董事會議,但可以列席董事會議,並可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和建議。召開董事會議,應當提前將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內容通知監事,其中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提前不少於10天。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條 股份有限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於三人。

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透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監事會設負責人一人,可以設副負責人。監事會負責人和副負責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負責人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負責人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監事會副負責人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副負責人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根據條例,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並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我國公司法中規定的是“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並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所以監事是有權出席董事會的,但是監事並非有義務出席董事會,所以監事不出席董事會也是合法的做法。在董事會上,監事有權對董事會決議提出質詢或者自己的建議,但是不能與董事一起行使表決權。

在我國公司法中,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定期召開董事會,監事承擔着對董事會、經理層的監督責任,因此可以在董事會召開時請監事列席,但是這不是必須的,如果在必要情況下可以請監事進行監督,如果沒有必要的話可以不請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