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規定什麼是國土資源

對於國土資源的認識,好多人僅僅侷限在土地資源。我國的土地其實是屬於國土資源當中的一種,國家關於國土資源的分類和規定都是十分詳細的。國土資源的所有權其實是屬於國家的,國家根據相關規定依法對這些國土資源進行保護和合理的分配利用。下面小編爲大家介紹的就是在我國規定什麼是國土資源?

在我國規定什麼是國土資源

一、在我國規定什麼是國土資源?

【國土資源】 territorial resources 是指一個國家疆域範圍內擁有的從上空到地下的自然資源,主要包括土地資源、氣候資源、水資源、生物資源、礦產資源、海洋資源、旅遊資源等。有時,國土資源也包括如文化、民俗等社會資源。實際工作部門把自然資源開發、生態環境整治和生產力發展與佈局作爲國土資源開發整治的主要任務。國土開發整治的目的,是按照自然規律的要求,運用科學技術成就和形成的生產力,對國土資源進行有計劃的開發,合理的利用,有效的治理,妥善的保護。同時儘可能使開發、利用、治理、保護等很好地結合起來,防止開發利用國土資源時派生出消極破壞因素,並相應地搞好生產、人口、城鎮的合理佈局及其生態關係。

二、資源分類

土地資源的分類有多種方法,在中國較普遍的是採用地形分類和土地利用類型分類:

(1)按地形,土地資源可分爲高原、山地、丘陵、平原、盆地。這種分類展示了土地利用的自然基礎。一般而言,山地宜發展林牧業,平原、盆地宜發展耕作業。

(2)按土地類型利用,土地資源可分爲已利用土地耕地、林地、草地、工礦交通居民點用地等;宜開發利用土地、宜墾荒地、宜林荒地。宜牧荒地、沼澤灘塗水域等;暫時難利用土地棗戈壁、沙漠、高寒山地等。這種分類着眼於土地的開發、利用,着重研究土地利用所帶來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生態環境效益。評價已利用土地資源的方式、生產潛力,調查分析宜利用土地資源的數量、質量、分佈以及進一步開發利用的方向途徑,查明暫不能利用土地資源的數量、分佈,探討今後改造利用的可能性,對深入挖掘土地資源的生產潛力,合理安排生產佈局,提供基本的科學依據。

(3)土地資源利用類型,由於中國自然條件複雜,土地資源類型多樣,經過幾千年的開發利用,逐步形成了現今的各種多樣的土地利用類型。土地資源利用類型一般分爲耕地、林地、牧地、水域、城鎮居民用地、交通用地、其他用地(渠道、工礦、鹽場等)以及冰川和永久積雪、石山、高寒荒漠、戈壁沙漠等。按《世界資源,1983》一的可比資料,中國與世界其他國土規模較大的國家相比,農業用地比重偏小。

(4)從土地利用類型的組合看,中國東南部與西北部差異顯著,其界線大致北起大興安嶺,向西經河套平原、鄂爾多斯高原中部、寧夏鹽池同心地區,再延伸到景泰、永登、湟水谷地,轉向青藏高原東南緣。東南部是全國耕地、林地、淡水湖泊、外流水系等的集中分佈區,耕地約佔全國的90%,土地墾殖指數較高,西北部以牧業用地爲主,80%的草地分佈在西北半乾旱、乾旱地區,墾殖指數低。

水土資源組合的不平衡也很明顯,長江、珠江、西南諸河流域以及浙、閩、臺地區的水量佔全國總水量的81%,而這些地區的耕地僅佔全國耕地的35.9%。黃河、淮河及其它北方諸河流域水量佔全國水量的14.4%,而這些半溼潤、半乾旱區需用灌溉的耕地卻佔全國耕地的58.3%。西部乾旱、半乾旱區,水資源總量只佔全國水量的4.6%。

其實國土資源簡單一點理解就是說在國家疆域範圍內從上空到地下的所有自然資源,比如說土地資源,生物資源,礦產資源,旅遊資源等這些,都是屬於國土資源。國土資源在進行開發和使用的時候,都應該由國家進行審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