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抽逃出資董事承擔責任的規定是什麼?

一、公司抽逃出資董事承擔責任的規定是什麼?

公司抽逃出資董事承擔責任的規定是什麼?

公司抽逃出資董事承擔責任的規定是需要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多個行爲人基於各自不同的發生原因而產生數個責任,造成直接損害的直接責任人按照第一順序承擔全部責任,承擔補充責任的責任人在第一順序的責任人無力賠償、賠償不足或者下落不明的情況下,在能夠防止或減少損害的範圍內承擔相應責任,且可以向第一順序的直接責任人請求追償的侵權責任形態。

二、《公司法司法解釋三》

第十二條 公司成立後,公司、股東或者公司債權人以相關股東的行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損害公司權益爲由,請求認定該股東抽逃出資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製作虛假財務會計報表虛增利潤進行分配;

(二)透過虛構債權債務關係將其出資轉出;

(三)利用關聯交易將出資轉出;

(四)其他未經法定程序將出資抽回的行爲。

第十四條 股東抽逃出資,公司或者其他股東請求其向公司返還出資本息、協助抽逃出資的其他股東、董事、進階管理人員或者實際控制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公司債權人請求抽逃出資的股東在抽逃出資本息範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協助抽逃出資的其他股東、董事、進階管理人員或者實際控制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抽逃出資的股東已經承擔上述責任,其他債權人提出相同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第二十條 當事人之間對是否已履行出資義務發生爭議,原告提供對股東履行出資義務產生合理懷疑證據的,被告股東應當就其已履行出資義務承擔舉證責任。

在當代社會國家當中所規定的公司必須要繳納足額的註冊資本,雖然說在公司成立之初的時候只是需要有一個數額方面的認繳就可以了,但是在成立之後的一段時間,那個公司的股東必須要將自己的出資到位,否則抽逃出資的話,相關的股東人員也是需要進行一個責任承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