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東侵犯小股東利益應該如何維權

大股東侵犯小股東利益應該如何維權
律師解析:公司大股東侵犯小股東利益時要採取下列辦法處理:
1、小股東可選出代表,就大股東的侵權行爲與之協商進行處理;
2、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的,代表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大股東就其侵權行爲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起訴流程有: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檔案、材料,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4、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5、開庭審理;
6、法院做出判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二條,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
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股東依照前款規定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應公司的請求,要求股東提供相應擔保。
公司根據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已辦理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或者撤銷該決議後,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