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註冊公司時驗資報告有什麼用途?
註冊公司時驗資報告有的作用是證明公司註冊資本數額,不過,現在註冊公司不需要提供驗資報告。
《公司法》
第二十六條 【註冊資本】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爲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實繳、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十條【註冊資本】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註冊資本爲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在發起人認購的股份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方式設立的,註冊資本爲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實繳、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驗資報告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一)標題;
(二)收件人;
(三)範圍段;
(四)意見段;
(五)說明段;
(六)附件;
(七)註冊會計師的簽名和蓋章;
(八)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地址及蓋章;
(九)報告日期。
三、註冊資本認繳制度的內容有哪些?
1、允許自主約定註冊資本總額,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理論上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可以申辦“一元錢公司”。
2、允許自主約定首次出資比例,取消首期出資額至少需達到認繳註冊資本總額20%的規定,理論上公司設立時全體股東(發起人)均可以“零首付”。
3、允許自主約定出資方式和貨幣出資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金額佔註冊資本的比例。
4、允許自主約定出資期限,不再規定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繳納出資的期限。
5、實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爲工商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時無需提交驗資報告。
6、實行年度報告制度。不再執行企業年度檢驗制度,實行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
在司法實踐中,根據本人註冊的公司的類型,比如註冊的是證券投資類公司或者註冊保險公司,這種情況下對公司的註冊資本是有要求的,在辦理營業執照的時候就會要求當事人提供驗資報告,驗資報告通常都是由專門的財務審計公司出具的。